文件编号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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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资格 | |
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| |
投标有效期 | **天 |
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| |
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| |
投标保证金金额 | 0元 人民币 |
控制价(最高限价) | 元 |
评标办法 | *************_******* |
开标时间 | |
开标地点 | |
开标方式 | |
资格审查方式 | |
答疑澄清时间 | |
是否延期 | |
延期后开标时间 | |
延期后开标地点 | |
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| 各投标人: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,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以下澄清与修改,具体内容如下: 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:以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结果为计费基数,参照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》(****年修订本)的收费标准计算结果进行下浮,下浮率不低于**%。 本次澄清修改制作了答疑文件,投标人必须按照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,请各投标人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后自行下载。
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澄清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*致之处,以澄清修改内容为准。
招 标 人:************** 招标代理机构:************ ****年6月**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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递交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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